「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贵州网上新闻发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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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贵州网上新闻发布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组成部门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5个(云南省监察厅与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经济委员会(挂云南省中小企业局、云南省乡镇企业局、云南省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黄金管理局、云南省盐务管理局牌子)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与云南省教育厅合署)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其中,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和云南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云南省国家安全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司法厅(其中,云南省劳教局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云南省财政厅(其中,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局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云南省人事厅合署)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建设厅云南省交通厅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林业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商务厅(挂云南省对周边国家经济贸易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牌子)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审计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直属特设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新闻出版局(挂云南省版权局牌子)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旅游局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宗教事务局(副厅级)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云南省人民政府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云南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云南省煤炭工业局,副厅级,与云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合署)云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部门管理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副厅级,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通信管理局,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厅级,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云南省粮食局(副厅级,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副厅级,由云南省司法厅管理) 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厅级)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云南省人事厅合署)
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云南官方发布的旅游最严整顿令包括哪些内容?

3月27日,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为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相关情况。据了解,措施将于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具体内容:一、加强旅游购物管理(一)取消旅游定点购物。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有关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不再对旅游购物企业进行等级评定认定,原评定的旅游购物企业不再定点接待旅游团队,所有旅游购物企业纳入社会商品零售企业进行统一监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省国税局配合)(二)严禁变相安排和诱导购物。严禁购物商店尤其是景区景点、公路沿线、休息区、车站、码头等旅游者集中的购物场所与旅行社或司陪人员串通,通过购物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茶水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严禁景区景点、演艺、住宿、餐饮等旅游者集中活动场所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进入购物商店消费。(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道路运输管理局配合)(三)严惩针对旅游者的欺诈销售。严厉打击各类商店以及酒吧、餐厅等场所通过“药托”“酒托”等方式诱骗旅游者消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诱骗购物、强迫购物、不明码标价、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商业贿赂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商局牵头;省公安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配合)二、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四)禁止“不合理低价游”。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禁止旅行社发布、销售“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团队。对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行社予以停业整顿,对整顿后再次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工商局、物价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五)实行新的旅游标准合同。出台新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对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旅游合同未载明游览、娱乐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未载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标准,旅行社指定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的,依法从严处理。(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负责)(六)严格监管旅游合同。加大对旅游合同的日常监管,对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的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实行旅游合同电子化管理,实现旅游者、旅行社及监管部门实时查询,确保公开、透明。(省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负责;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七)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制度。根据旅游者投诉、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旅行社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建立旅行社“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进入“黑名单”的旅行社,通过约谈、加大检查力度、限制新增业务范围、停业整顿等措施进行重点监管,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配合)三、改进导游管理方式(八)建立全省导游管理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将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九)公开导游服务质量评价。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方便旅游者对导游服务质量进行网上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行业协会对导游进行评价考核和自律管理。实时动态公布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违法违规情况和星级评定结果,为旅游者自主选择提供参考,形成导游良性竞争机制和良好执业环境。(省旅游发展委牵头;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十)强化签约导游管理。旅行社、导游服务公司、景区景点等机构,对签约导游进行严格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省旅游发展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各州、市人民政府配合)四、加强景区景点监管(十一)实施新的景区景点管理办法。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借鉴先进省(区、市)经验,立足云南实际,制定出台我省景区景点管理办法,强化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省旅游发展委,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十二)规范旅游景区经营管理。加大对景区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加强景区内部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规范景区经营行为,禁止捆绑销售、园中园、票中票、强迫或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等行为。(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物价局配合)(十三)整治景区景点突出问题。对旅游者投诉率居高不下、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的旅游景区景点进行重点整治,对问题严重的勒令停业整顿。对景区景点存在的揽客、拉客、“酒托”“药托”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旅游者多次投诉的酒吧、餐厅等勒令停业整顿。(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民族宗教委、公安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物价局配合)五、推行综合监管模式适应全域旅游发展需要,在重点旅游地区实行“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十四)建立健全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强化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职责,完善运行机制,配备足够力量,形成信息汇集、及时研判、综合调度、联合执法、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十五)强化三支执法队伍。建立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队伍,对旅游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等进行快速查处。加强旅游警察队伍建设,出台旅游执法指南,构建快速出警处理机制。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构建矛盾化解和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就地解决旅游矛盾纠纷。(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十六)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旅游、物价、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民族宗教、商务、地税、国税、通信等涉旅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发挥专业监管和执法作用,积极承担旅游监管责任,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十七)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机制。监察部门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牵头;省公安厅、监察厅、旅游发展委、工商局、编办,省法院配合)六、深化行业协会改革(十八)推动行业协会去行政化。旅游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完全脱钩,实现机构、职能、资产、人员等分离。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发展,并对行业协会进行指导、监督。行业协会按照现代社会组织要求,依照法规和章程进行自我管理。(省旅游发展委、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十九)强化行业协会职能。旅游行业协会应发挥服务、引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秩序,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切实承担好旅游行业标准制定,旅游企业等级评定,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资格认证、考核评价,旅游纠纷调解等自律监管职能。(省旅游发展委、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十)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旅游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完善协会组织体系,合理确定省旅游业协会与不同层级协会、各专业协会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协会组织有效运转。(省旅游发展委、民政厅,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七、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二十一)强化旅游市场属地监管责任。各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州、市旅游市场监管,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旅游市场监管第一责任人。将旅游市场监管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对市场监管不力,发生恶性旅游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牵头;省旅游发展委配合)(二十二)切实加大监督考核问责力度。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纳入全省综合考核评价体系。重点依据旅游者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案件、处置应对效率、旅游者满意度等指标,每季度对州、市旅游综合监管进行量化考评,考评结果予以通报。季度综合考评连续3次处于后3位的,对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3次处于末位的,对州、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问责。(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牵头;省旅游发展委配合)
云南网讯,云南旅游市场如何整改,牵动着公众神经。记者今天获悉,云南省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史上最严”的《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措施》。云南网也将第一时间现场报道。 据悉,此举是云南为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而做出的努力。对此,云南网记者除了在现场第一时间进行直播外,还将在首页置顶位置开设“云南史上最严旅游整治措施”专题,报道我省整治旅游乱象的各项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云南网官方微博也将直播此次发布会。欢迎网友关注。此前,云南旅游受到舆论广泛关注。在全国两会期间,云南省长阮成发在3月7日举行的云南代表团媒体开放日活动上表示,将于本月内出台严厉措施整治旅游市场,力争用一年时间从根本上改变云南旅游乱象。 阮成发说,下一步,云南将标本兼治、应急谋远。“不治乱,如何转型;不转型,就会原地打转”,云南首先要重拳治理旅游乱象,规范旅游市场。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治理,坚决斩断景区、导游、购物店的灰色利益链条。而云南也即将出台云南史上最严的治理措施,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
云南官方发布的旅游最严整顿令包括哪些内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住处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一、主动公开信息(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1、机构职责类本委工作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所属单位设置及职能等。2、法律依据类与本委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规;本委发布的或者本委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3、发展规划类全省中长期发展战略、五年规划纲要,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本委参与研究制定的专项规划。4、行政执法类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行政备案事项。5、业务及服务类价格监测、人事工作等。6、其他(二)公开形式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采取以下形式公开:1、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在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对外网站上发布,网址为:2、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的形式4、本委办公大楼一层大厅LED电子公告屏、触摸屏的形式省发改委网上公开的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委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指定网站或查阅点查阅。(三)公开时限自政府信息形式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委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委受理机构提出申请获取。本委依申请提供相关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一)受理申请机构受理机构为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84号;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申请受理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应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以电子方式直接提交《申请表》。本委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三)申请的处理本委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委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答复。对不属于本委掌握的政务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磁盘、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按照提供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费标准依据国家规定收取。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明确收费标准前,以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水平收取,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申请减免费用时,必须将相关证明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一并提供。四、监督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委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地址:昆明东风东路84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室,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信息公开指南

有没有比较容易投稿比较水的新闻网站,社会实践新闻投稿~

社会实践能投稿的网站有哪些 社会实践能投稿的网站有很多,因为学校的要求不一样,媒体略有不同,整体都是差不多的,只要是国内知名的媒体基本上都是可以的,例如中国新闻网、中国网、新浪网、搜狐网、凤凰网等。具体投稿网站,可以再看下学校的社会实践投稿要求,仔细看下对媒体的要求。如果没有做更多说明,推荐下面的媒体。五大门户新浪网、网易网、搜狐网、腾讯网、凤凰网中国六大官方媒体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央视网、中国网、中国广播网中央新闻网站国际在线、中国日报网、中国经济网、央广网、中青在线、中国台湾网、中国西藏网省级媒体北京市:北京日报、北京卫视、京报网天津市:天津日报、天津卫视、天津网河北省:河北日报、河北卫视、河北新闻网山西省:山西日报、山西卫视、山西新闻网,内蒙古:内蒙古日报、内蒙古卫视、正北方网辽宁省:辽宁日报、辽宁卫视、北国网吉林省:吉林日报、吉林卫视、中国吉林网黑龙江: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卫视、黑龙江新闻网上海市:解放日报、东方卫视、解放网江苏省: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新华报业网浙江省:浙江日报、浙江卫视、浙江在线安徽省:安徽日报、安徽卫视、中安在线福建省:福建日报、东南卫视、今日福建江西省:江西日报、江西卫视、中国江西网山东省:大众日报、山东卫视、大众网广东省:南方日报、广东卫视、南方网湖南省:湖南日报、湖南卫视、湖南在线湖北省:湖北日报、湖北卫视、荆楚网河南省:河南日报、河南卫视、大河网广西省:广西日报、广西卫视、广西新闻网海南省:海南日报、旅游卫视、南海网四川省:四川日报、四川卫视、四川日报网重庆市:重庆日报、重庆卫视、华龙网云南省:云南日报、云南卫视、云南网贵州省:贵州日报、贵州卫视、多彩贵州网陕西省:陕西日报、陕西卫视、陕西传媒网甘肃省:甘肃日报、甘肃卫视、每日甘肃青海省:青海日报、青海卫视、青海新闻网西藏区:西藏日报、西藏卫视、中国西藏新闻网新疆区:新疆日报、新疆卫视、新疆日报网宁夏区:宁夏日报、宁夏卫视、宁夏新闻网市级媒体及地方门户杭州日报、深圳万城网、城市中国地方门户联盟、青岛人、广西桂人网、新浪河南、八桂网、廊坊消费广场、丽江、爱上家、360网站、通话网、百汇网、贵州生活网、上高信息网、高安网、浙江热线、南昌百姓热线、大粤网、永清网等等,仅仅列举一部分。具体的可以查询下当天的门户网站,可以优先是政府网站,如果学校是温州的,社会实践发布温州日报、杭州日报基本上都是可以的。 寻找和自己最相关的媒体,国内官方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及地方门户基本上都符合要求的。投稿方式有免费的和付费的,2种区别,免费的直接联系媒体或者在网站上找投稿入口,按照流程投稿,免费的比较慢,经常不给通过。如果不给通过可以选择付费的方式,找往上推媒体平台,可以发新浪、网易、搜狐、腾讯、凤凰网、中国新闻网、中国日报网等国内主流媒体,审核速度快,1-2个工作日就可以出稿,能保证100%审核通过。
推荐《新闻传播》。《新闻传播》杂志是由黑龙江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黑龙江省新闻研究所、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是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新闻与传播学类专业的省一级期刊。杂志简介杂志有专题研讨、理论前沿、学术研究、学子园地、域外观察、广电传媒、报纸研究、营销策划、个案分析、媒体透视、技术探讨、新媒聚焦、广告策划、网络时代、博客研究、新闻摄影、绘画艺术、人物访谈等栏目,为新闻信息传播类专业院校师生、新闻理论研究者和新闻从业人员及新闻爱好者,开展学术交流与研讨,汲取当今业界新鲜的理念、咨询与实践经验,提供了巨大而坚实的平台,更为全国业界人士发表学术成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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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有哪些新闻媒体?

云南电视台、云南电台、云南日报 新华社云南分社,人民网云南频道,新浪云南频道
电视,电台报纸网站都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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